2008年9月1日 星期一

宋代与明代的比较

宋代与明代的比较

国学大师钱穆有一段话相当有启发性,如果和我的观点结合起来看,可以说能够解决宋明一些看似难解的历史现象。钱穆是这么说的:
“唐、宋、明三代的政治实权,实际都已操在平民社会知识分子手里。而平民社会的知识分子中,又自分门庭。一派是沿袭传统精神,期以政治来推进社会的真士。另一派是专注意在凭借科举制度,混进政治界,仅图攫取爵位的假士。在此对抗下,假士可以不择手段而获胜,真士则另有一套高尚其事不仕王侯的传统潜流,反身到社会下层去用力。这在东汉、两宋、明代都有此倾向。
……
此因唐代以下,推行科举制度,政权急剧开放,而作育人才的教育机关,不能相随并进。如是则开放政权,转为引诱了假士,来阻碍真士所理想的前程。若明白了这一大趋势,则泰州、龙溪一派,正可与东林复社相得益彰。若此下的知识分子能沿接晚明,仍走这两条路,未始非中道而立,可进可退的,依然可在政治社会上发生相当的力量。不幸而满清政权把这两条路都给堵塞了。”[229]p148-p149
钱穆这段话中有几点是值得注意的,首先他说“唐、宋、明三代的政治实权,实际都已操在平民社会知识分子手里”。应该说这点对唐朝是不能够成立的,唐朝前期的政权掌握在权贵勋戚手中,中后期则是掌握在各地军阀手中。但是这一点对宋朝和明朝是成立的。但宋朝和明朝又不同,这不同究竟表现在什么地方呢?
通过前面对宋代明代情形的描述,我们大致可以了解如下事实。宋代对文官集团极尽优待笼络之能事.俸禄优厚这是不必多说的,还有就是文官犯罪,也往往从轻发落,甚至有所谓“不杀士大夫”的传统,只要不是造反(实际上也没有文官造反),无论犯的什么罪,严重的贪污腐败也好,严重的渎职也好,甚至犒劳过境的农民起义军也好,都能够免死,甚至稍微严厉的惩罚(比如刺配流放)都很困难。而明代则是另一番景象,对文官集团相当严厉,俸禄低的多半只能维持官员的基本生活开支(有时连这一点也未必能够做到),官员如果犯罪,无论是贪污还是渎职,往往严格按照法律来执行,很少宽贷。
根据这样的事实,我们可以说宋明两代在都是平民社会知识分子操纵实际政权的情况下,采取两种不同的应对方式,两种不同的制度惯性。这两种不同的应对方式或者说制度惯性造成了什么不同结果呢?那就是在宋代,皇帝有可能通过对文官的优厚待遇,而和文官集团中的那些“假士”,达成默契,结成联盟,并通过他们来实现对社会的管理和控制。
而在明代,一个人即便当官,当官的那点利益本身实在微不足道,他实际上还是脱离不开其原有的阶级,原本附属的利益集团的支持赞助,这样官才能当得长远,当得稳妥,所以明代的官员本身势必就是其原先所属地方或者行业集团在政府内的利益代言人,而并不能形成一个统一的官僚阶级。
当然,这只是概略而说。如果具体分析的话,宋代的文官集团内有真士和假士,明代的文官集团内也有真士和假士。但在这两个朝代,真士与假士力量的消长,以及对政局的影响是完全不同的。假如说宋代是败于假士,明代则是败于真士。

明代的真士或者说君子固然无法被皇帝收买,来实行有利国家而有损一些私人工商业集团利益的政策;即便是真正能与皇帝合作的假士或者说小人,在明代实际上也不存在了。所以明代固然找不到一个象王安石这样的士大夫,就是连蔡京这样的人,在明代也不可能存在了。为什么?道理很简单。即便是小人,迎合皇帝,也不是为迎合而迎合,他也是要得到实际的好处。但在明代,再怎么为皇帝出力,又能得到什么好处呢?俸禄是很低的,权势是有限的,还有为皇帝办事再忠心,如果有了过错,受到弹劾,还是要严格按照法律受到惩罚。好处没有,坏处一大堆,得罪了其他以君子自命的官员,得罪了自己原先所属的利益集团等等。所以说到了明代,不仅那些所谓的君子是地方上以及私人工商业的利益代言人,即便是那些所谓的小人实际上充当的也是私人工商业集团的利益代言人。所以我们看到在万历时期反对矿税的不仅是东林党那些所谓的君子,也同样包括浙党这类的所谓小人党派。所以作为唯一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考虑问题的皇帝,实际上在文官集团内是找不到自己真正的同盟者。
这是宋代和明代的一个大区别。由这个区别出发,又造成了其他什么区别呢?很明显的一些区别是宋代国家的财政收入更加多,更加宽裕,而明代国家的财政收入则相当少,更加紧张;宋代国家对私人经济的控制管理干预的程度相当大,官营经济也相当发达,而明代对私人经济的管理基本上处于名存实亡,放任自流的状态,官营国有经济几乎少到了没有的地步;宋代国家对社会基层的控制程度远远高于明代。
这几个区别里,第一个区别是不必多说,我们在前面讨论明代财政问题的时候,已经做过对比。第三点也没有必要多说什么,明代的乡村甚至是实行自治的,人口户籍统计都已经到了名存实亡的地步,光从这些就可以看出明代政府对基层的控制几乎已经没有。这里主要看一下第二点,也即两个朝代在对私人经济控制管理干预方面的区别。关于明代的情形,私人经济发达的程度以及在整个国家经济中占据的比例地位,我们在前面实际上也已经叙述过了。所以这里只介绍一下宋代的情形。
许多人想象中的宋代,是宽松自由,商业高度发达繁荣的社会,那么私人经济的发达程度自然也应该远远高于一向被认为是专制黑暗的明代了。但实际上的情形却恰恰是相反,宋代的经济恰恰是建立在国家对私人经济活动全面干预和控制的基础之上,这是宋代和私有经济占主导地位的明代的一个重要区别。
我这里引用一篇论文中的相关论述
“宋代的城市消费有一些不容忽视的特殊性。首先,许多消费品不通过正常的工商业渠道供给。如重要奢侈品香料主要是通过市舶司抽买获得的。官方不但不向普通商人购买,相反要向他们出卖。如京城每年通过漕运获得数以百万石计的粮食,这也无须通过正常商业渠道。官方每年通过和预买直接从百姓处获得数以百万匹计的绢帛,通过几个大的官办绫锦院获得大量高级丝织品,皇室甚至官兵的许多衣料都由此得到解决,这些都不通过正常的工商业渠道。……其他例如药品、书籍等,也往往由官营机构制造和向百姓出售。至于禁榷品盐酒茶矾等,自然更不必说了。总之,官营工商业及相关制度,把私人工商业发展的空间挤压得很少余地。我们看到,宋代城市中,合股经营的工商业十分罕见,信用关系很是不发达;有较多人数的私人手工业工场十分罕见;私人间大宗买卖十分罕见。,官方的榷货务、便钱务、交子务、会子务生意兴隆,官方发行的楮币流行天下,而私人经营的较大规模和长久存在的金融机构几乎不见记载。宋代的采矿和金属冶炼业相当发展,但其中大部分为官方控制,其产品用于铸币。”
“宋代仍主要用铜钱作流通手段。为什么贵金属迟迟不能重新返回流通领域呢?笔者以为,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工商业特别是私人工商业发展的迟滞。如前所述,大宗交易少,出境贸易少,对贵金属货币的需求也就少。人们经济生活中经常遇到的是小额支付,宋代一个人的日平均消费水平,一般是铜钱十文至百文。显然,对于这种小额支付来说,铜钱是非常适宜的。在发行官交子之初,曾印行面额为十贯(铁钱)的大钞,但到宋神宗时,即改为发行面额一贯、五百的二种,面额十贯的便停止发行了。南宋发行会子,起初发行的面额分别为三贯、二贯、一贯三种,后来改为一贯、五百文、三百文、二百文四种。其他几种楮币的面额大抵也在一贯上下。马端临甚至把面额的减小作为楮币同钞引的重要区别。(参《通考·钱币考》)楮币面额的变化,说明了当时社会需求的水准,说明面额在一贯和一贯以下的楮币较为适合需要。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当时的交换水平尚较为低下,大宗商品交换尚不多。”[245]

对这种论文中的观点自然不必全盘接受,这段话里宋代工商业的发展也有过于贬低丑化的嫌疑。但是从这些论述中得出结论,宋代对私人经济的管制程度是远远高于明代的,这点则不成问题!
从上面这些论述中看,宋代所采取的这种对文官刻意笼络优待的手段,好处还是相当大的,至少国家的财政收入有更充分的保证,国家政府对社会的控制也显得更有力。那为什么明代偏偏要改弦易辙,不延续宋代的这种做法,偏偏要采取相反的做法呢?
原因就是宋代的这种做法,并非是光有好处,没有坏处。实际上,这种做法不仅有坏处,而且坏处也相当大。用笼络优待的手段换取文官的合作,不是没有代价的!如果光是优厚的俸禄,那倒也还罢了。反正依靠文官征收的税多,财政收入多了,给的俸禄多一点也没有什么。但要命的是还有所谓不杀文官的传统。腐败了不能杀;渎职了不能杀,还有许多问题上,皇帝为了不得罪文官,也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睛。这实际上意味着文官集团很大程度上受不到什么有效的约束。懒散懈怠,玩忽职守,得过且过,不思进取,贪污渎职,等等是少不了。国家的财政收入是多了,国家控制的钱是多了,但要想靠这么一只极端散漫缺乏约束的文官队伍,把这些财政收入有效的转换为强大的国力,强大的军队,高速快捷的效率,那是指望不上的。只要外边的侵略者打不进来就万事大吉了。在这样一种官员犯了罪,也受不到应有惩罚的制度下,上上下下很容易形成习于安乐、软弱涣散的风气。这如此风气弥漫的国家,难以把强大的财力切实转换为强大的国力,反而白白消耗浪费掉是很自然的事情。所以北宋抵挡不住金的侵略,南宋抵挡不住蒙古的侵略,也是很自然的事情。

而明朝一建国就一改宋朝的做法,采取对官员低俸禄,严明惩罚的制度,未尝不是鉴戒了宋朝制度上的失败之处,所以反其道而行之。但是在平民社会知识分子操纵实际政权的大背景没有改变的前提下(实际上在明代由于科举制度的进一步普及,这个背景还被大大强化了!),虽然这种做法在表面上确实让国家对文官的控制强化了,皇帝可以打文官,甚至杀文官。文官只要犯了过错,一旦被揭发了出来,无论地位多高,都要受到应有的惩罚。贪污也好,渎职也好,这些现象虽然还存在,但和宋代比起来是大大收敛了。但实际上,国家对社会经济的控制,对基层的控制却接近于全盘丧失。

你皇帝要打文官,尽管打好了,你甚至要杀文官的话,只要不怕舆论,你也尽管杀了,但这丝毫改变不了中央政府对社会经济控制的无力,对社会基层控制的无力,从这个意义上说,明代在成祖以后的皇帝是历代以来实质性权力最小的皇帝。

在宋代的情形,国家可以对社会经济实行有效的控制,大量的钱财可以征收到中央政府,但是在涣散放纵的文官集团管理下,这些被征收集中到中央的财富,往往无法被充分有效利用,白白浪费消耗,国家在国防军事上依然没有什么大的作为。而在明代的情形是,皇帝的督促鞭策下,文官集团能兢兢业业(甚至是战战兢兢,因为在明代,即便到了中晚期,如果官员被证明是渎职,是懈怠玩忽职守,那无论官职多高,都会受到严厉的惩罚,即便如兵部尚书这样的高官都不例外)地充分利用收取上来的那点可怜至极的税收,做出一点有效的业绩来,比如万历时期,已经是到了朝代的晚期,依靠那么可怜的国家税收,居然能够完成三大征这样的军事任务,甚至包括主动出兵朝鲜,打败势头正盛的日军侵略,这在宋朝是根本无法想象的。但是由于文官都成为私人工商业集团利益代言人,国家根本无法对社会经济实行有效控制,财政结构严重不合理,那么少的一点赋税收入,最终还是会让国家在面临严重的危机(大的自然灾害,以及大规模战争)的时候,因为财政破产,而走向崩溃。
所以宋代的失败,明代的失败虽然表面原因都不同,但背后的实质性的原因,都可以归纳为平民知识分子的力量在自身还相当不成熟的时候过早的控制了国家政权,以至这两个朝代的皇帝无论以什么样的制度进行应对,最终都避免不了失败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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