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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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种形式的民族压迫和民族压迫社会的四个特点


应该彻底打破那种回避掩盖侵略危害的陈言滥调了!如前所说,侵略和民族压迫尤其是少数民族对多数压迫之间存在内在的关联。侵略成功的结果往往是民族压迫的长期化,而少数民族对多数民族的压迫统治又必然是通过侵略屠杀才可能实现。侵略,尤其是成功的侵略,除了暴力征服带来大量物质财富和人口的损失之外,最关键,最本质的一个后果就是带来不同形式的民族压迫。而在大部分情况下,是在被侵略地区形成一个建立于少数民族压迫多数民族基础之上的统治。所以分析侵略的危害,本质上也就是要分析民族压迫的危害。



许多人对民族压迫的谴责可能仅仅停留在空洞的道德层面,而对其危害缺少更为具体的认识,缺乏更深入细致的分析。这也导致了许多人低估了民族压迫对文明发展的危害,乃至在分析历史上各个文明兴衰演变的过程中,把这一因素完全排除在考虑范围内,这是很大的盲点。

为了便于具体分析, 不妨划分四种类型的民族压迫统治:1、落后的少数民族压迫先进的多数民族的统治;2、先进的少数民族压迫落后的多数民族的统治;3、落后的多数民族压迫先进的少数民族的统治;4、先进的多数民族压迫落后少数民族的统治。这里的次序也表示了我对不同类型的民族压迫所造成的危害程度大小的排名。

从这个排名也可以看出我的观点,凡建立在少数民族压迫多数民族基础之上的统治,无论这少数民族本身先进与否,其对文明发展带来的危害程度都是相当巨大的。

建立在民族压迫基础之上的社会,有如下四个特点:第一、社会结构的封闭性,第二、统治暴力的界限性,第三、奴性的背景化(空气化),第四、意识焦点的偏移化。
1、社会结构的封闭性

建立在其他基础上的压迫,比如阶级,文化水平,职业等等,所导致的社会结构,本质上都有一定的开放性和流动性。比如阶级本质上是经济地位共同体,而在任何社会中,不同阶级内成员的流动转换是不可避免的,原先的富人可能沦落为穷人,原先的穷人也有可能变成富人,至于文化变迁,职业变迁,就更不必多说。即便是建立在生理基础上的性别歧视,性别压迫,本质上也因为包容在最密切的家庭亲属关系内,建立了另一种意义上的开放性流动性,而不可能出现全体男性都是高人一等,全体女性都低人一等的情形。由于这种特殊的开放性流动性,甚至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会在男权社会里出现一个女性地位高于所有男性的情形。

唯独建立在少数民族压迫多数民族基础之上的压迫,形成的社会结构是完全封闭性的,由于少数民族压迫必然伴随着民族血统化的观念,导致民族身份完全由主观认定血缘关系来决定(只有极个别的例外),出身是什么民族就是什么民族,无法凭借任何个人自身的因素改变。而民族出身又决定了政治地位和个人权利的上限与下限,社会结构完全被血缘关系封闭起来。整个社会难以形成真正的上下对流运动,思想的传播和经济的发展都由于社会缺少本质的活力而无法上升到更高的层次,只能在比较低的层次上徘徊。
2、统治暴力的界限性。

按照表面上理解,统治暴力有一定的界限,应该是好事,但实际上却并非如此。在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大部分人都属于同一个民族的社会里,统治者使用暴力是有顾虑的,任何人可以成为笼络的对象,任何人也可以成为反对自己的敌人,因为对同民族的人来说,别人并不知道你使用的暴力界限在那里,如果你无限度使用暴力,今天杀这些人,明天杀那些人,那谁知道后天会不会杀到自己头上?滥用暴力的结果往往是人人自危,众叛亲离,统治难以长久维持。所以在非民族压迫的社会里,正因为暴力的施加没有天然的界限,所以统治者使用暴力必须更谨慎,更节制,必须更耐心听取不同的意见,甚至反对的声音,否则他的统治难以长久维持,因为他是一个人对抗所有人。以历史为例,秦朝统一全国后建立的高压统治之难以持久,部分原因也在于此。

而在民族压迫的社会里,也即被统治者大部分属于另外的民族,那么民族就成了使用暴力的天然界限。在界限以内的,也就是属于同一个民族的,不但尽量不用暴力,反而千方百计用各种物质的,精神上的好处笼络优待,而在界限以外的,也就是属于另外一个民族的,则肆无忌惮用暴力摧残压迫,乃至肉体上的大规模灭绝,都无所顾虑,因为他赖以统治的基础就是他的同族,有几十万乃至几百万人作为统治的最坚定的后盾,再加上军队掌握在手里,暴力使用的越是彻底,越是残酷,统治就是越是稳固,而根本不必担心有人人自危,众叛亲离的危险。这也是为什么民族屠杀种族屠杀比起任何其他形式的屠杀都更值得加倍严厉的谴责,因为其产生的危险更大,制约的力量更薄弱。民族压迫导致的暴力界限化,其结果就是在界限以外的对象,也就是一个国家最多数的人口遭受的是无限度专制、无限度暴行。



以事实为例,假如说在同民族内发生的战争,要么是杀人更少,更得人心的一方能获得最终胜利,要么是即便建立统治也无法维持长久。比如秦朝统一天下,因为统治过于严苛,二世而亡;而秦末的刘邦与项羽争夺天下,最后是严明军纪,不滥杀戮,和关中父老约法三章,对秦宗室后代也宽容的刘邦获胜,而滥杀无辜的项羽最后失败;隋末群雄混战,最后是李世民一方胜利,除了军事谋略才能的因素,也和李世民重视百姓疾苦,收买人心有关;宋朝的建立,也是赵匡胤不滥杀人,能得人拥护支持;而元末,各方势力,朱元璋的部队正是其中最强调军纪,最三令五申不得滥杀无辜,不得屠城的一方。

而到了外族侵略征服的时候,这个所谓得民心与否的定律完全被打破,那些入侵的少数民族,他们需要的民心仅仅是本族的坚定支持,而对于被他们侵略征服的民族,则仅仅是需要用最大限度暴力来压服的对象,屠杀越疯狂,则威慑的效果越好,成功的可能越大。

以蒙古的侵略征服为例,基本上是如蝗虫一样,经过一地,屠杀一地,以在中国的屠杀而言。根据《中国人口通史》的记载,“蒙古灭金,耗损人口3000万,太宗八年(1236)口110万户,比金730多万户,减损85%”灭南宋时收敛了一下,但也“耗损人口2000万左右” [1]

以蒙古在世界其他地区的屠杀而论,仅仅在当时阿拉伯文明的中心巴格达一城就屠杀八十万人以上。

此外如满清为建立统治而进行的屠杀丝毫不逊色于蒙古,辽东大屠杀,济南大屠杀,大同大屠杀,扬州大屠杀,嘉定大屠杀,江阴大屠杀,广州大屠杀,四川大屠杀,……几乎是军队进行到哪里就屠杀到哪里,罪行可谓罄竹难书。

事实上,少数民族侵略所带来的对多数民族以及其他少数民族无限度暴行,并非仅仅限于征服之初,而是贯穿始终,这有满清统治的事实为例。康熙平定三藩时清军对平民进行的惨绝人寰的大屠杀,乾隆对新疆准格尔族进行的种族灭绝性质的大屠杀,晚清时期,清军镇压太平天国起义,镇压回族人民起义,所进行的大屠杀,都是证明。这里不能一一列举了。

而在一个国家多数人口遭受无限度专制和无限度暴行的情况下,新的思想难以出现,就算出现了也难以传播,长达百年的恐怖文字狱足以让人噤若寒蝉,异端的思想难以出卧房半步,星火意识上升为燎原意识的途径被彻底切断。新的社会力量也难以产生,就算产生了,也难以凝聚壮大。如此,处于民族压迫下的社会,其文明发展当然会限于停滞倒退。


3、奴性的背景化,也可以说奴性的空气化。

由侵略所造成的少数民族对多数民族的压迫本身就如同做了一个大筛子,大部分有骨气,有血性,宁折不弯,品格高洁的人都在反抗中死于屠刀下,而活下来的则大多是苟且偷生,懦弱怕死,胆怯委琐的,麻木浑噩的。

当民族压迫作为一个大背景,一个既成事实而存在,也就意味着这个国家的大部分人在暴力威胁下屈服,低头,默认自己是二等公民的屈辱事实。在暴力胁迫下扭曲自己的意志,隐瞒自己的观点,成为无时无刻不需要面对的现实;欺软怕硬成为在这样的环境下最自然的行为准则。

就象人要生存必须呼吸空气一样,在民族压迫的社会里,奴性也成了生活所必须的东西。无耻、卑劣、势利、猥琐、冷酷,擅长奉承迎合,更能卑躬屈膝的人在这样的环境下更如鱼得水,活得更快乐,能爬到更高的位置上。

这种情况下,整个民族的品格都必然产生退化。形成被压迫民族特有的国民性。

英人F.A.Lindley的《太平天国革命亲历记》中有一些话相当深刻的说明了民族压迫的统治对国民性的危害

“一般人都把残酷、凶狠、口是心非归之于中国人的天性,其实这多半是由于邪恶的满清政府所造成的。这些人从婴儿时代起,就习惯于流血和酷刑的惨象.正象他们的祖先在最近两世纪中被鞑靼征服者所屠杀的惨象一样。统治者的无穷迫害使他们麻木不仁,堕落退化;剃发的奴隶标记使他们带着不自然的烙印;横恣暴虐的专制制度摧毁了并贬抑了他们的精神;他们的生命财产完全操在最卑鄙最无人心的官吏手里,操在只有贿赂可以动心的审判官手里;凡是反叛异族皇帝的非正义统治的人,按律是‘千刀万剐’,凌迟处死,稍涉嫌疑就被砍头,牵连在反叛案件里的人一律格杀勿论:如果中国人沾染了通常是被压迫的弱小者所凭借的狡猾和欺诈,又有什么奇怪呢? ”

“ 满清政府奴役下的任何一个中国人的面部都表现了蠢、笨、冷淡、没有表情、没有智慧,只有类似半狡猾半恐惧的奴隶态度,他们的活力被束缚,他们的希望和精神被压抑被摧毁。太平军则相反,使人立刻觉得他们是有智慧的,好钻研的,追求知识的。的确,根据双方不同的智力才能来看,——再不能有比这更显著的区别,——要说他们是同一国家的人,那简直令人无法想象。太平军是聪敏的、直率的、英武的,尤其他们的自由风度 特别具有吸引力。你可以看见被鞑靼人所征服的中国人的奴颜婢膝;但是太平军纵使面对死亡,也部表现了自由人的庄严不屈的风度。”

“太平军起义前,中国的情况是极其可悲的:两百年来的暴政压迫,显然消灭了这个国家的一切善良高贵的品德,满清人入侵的恶劣影响似乎完成了对于中国人的道德的、社会的和政治的全部破坏。”

Lindley所说的话足够说明问题。作为对比,在非民族压迫的时期,大部分人都有自己独立人格尊严,即便面临皇帝也是如此。所以在明朝,铮铮铁骨,在权力面前不低下头颅,不改变意志者层出不穷,代有其人,批评抨击皇帝可以成为风潮,辱骂丑化皇帝可以成为时髦。内阁大臣可以屡次封驳皇帝的旨意,文官可以动辄以辞职为要挟,手工业者可以罢工游行,商人可以罢市抗议,城市平民可以群集殴打皇帝使者,生员秀才可以联合起来驱赶地方官员。这些在明代司空见惯的景象,到了民族压迫成为现实的情况下,一切都谈不上,不然轻者当事人斩首凌迟,重则株连屠城。

孔子所谓“三军可以夺帅,匹夫不可以夺志”,“士可杀不可辱”;

孟子所谓“舍生取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荀子所谓“权利不能倾也,群众不能移也,天下不能荡也,生乎由是,死乎由是”;

张载所谓“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朱熹直斥汉高帝唐太宗“无一念之不出于人欲也”,“假仁借义,以行其私”;

王阳明说“夫道,天下之公道也;学,天下之公学也,非朱子可得而私也,非孔子可得而私也。天下之公也,公言之而已矣”;

王艮说“大丈夫存不忍人之心,而以天地万物依于己,故出则必为帝者师,处则必为天下万世师”;

罗汝芳说“夫所谓立身者,立天下之大本也。首柱天焉,足镇地焉,以立人极于宇宙之间”;

何心隐说“若在樊笼恋恋,纵得以展高才,不过一效忠立功耿介之官而已,于大道何补?直须出身以主大道,如孔孟复生于世,身虽不与朝政,自无有不正矣”;

吕坤说“庙堂之上言理,则天子不得以势相夺,即相夺而理则常伸于天下万世”。

这些在非民族压迫时期,历代相传,绵延不息的傲气、豪气、刚气、锐气、骨气,人格独立精神,不为权势所屈的精神,在民族压迫时期,只能荡然无存,只剩下谄媚效忠的奴气。有一个事实可以做对比,满清统治下,焦循在他写的《雕菰楼集》卷十“理说”中,对明代思想家吕坤进行了这样的批评:“明人吕坤有《语录》一书,论理云:‘……庙堂之上言理,则天子不得以势相夺,即相夺而理则常伸于天下万世’此真邪说也!孔子自言事君尽理,未闻持理以要君者。吕氏此言,乱臣贼子之萌也”
 在奴性背景化,空气化的时代,社会的进步当然也谈不上!
4、意识焦点的偏移化。

所谓意识焦点的偏移,从统治者的层面来说,以一个少数民族去统治人口多数的民族,这个事实本身就占据了其注意力的大部分,足以让他们感觉危如累卵,战战兢兢。他们最担心,最害怕的就是多数民族力量强大了,头脑聪明了,团结起来推翻他们的统治。他们的意识焦点必然集中在提防限制分化主体民族之上。于是在少数民族压迫多数民族的条件下,社会发展的活力和统治者的既得利益是构成最直接的对立。社会的进步,比如政治权力的民主化,人民精神的健全化都对民族压迫之继续维持构成直接的威胁。

还是引一段Lindley的《太平天国革命亲历记》中的话“满清政府的排外政策还有什么奇怪呢?闭关自守是清政府的救星;他们的确知道他们的权力是建立在汉族奴隶的软弱愚昧和迷信退化之上。”

“从鞑靼人进入中国那天起,中国就不断地衰落下去,现在人民可以比作匍匐地上的牛马,有一天算一天地活着,最堕落的迷信使他们的智慧变得迟钝愚昧。中国在满清政府统治之下,各方面都显示了最悲惨的景象,一个民族不能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得到人的充分发展的景象.满洲人为了保持自己的皇位,决定了三个方针:第一、强迫每个中国人剃发垂辫,违者以叛逆处死。第二、凡秘密结社者,作为叛国论.第三、清皇帝为了加深统治者与被治者之间的裂痕,甚至任其(官吏)搜刮民脂民膏,只要不致逼民造反就以。”

“ 在清王朝的进展和维持时期,惨无人道屠戮的牺牲者之多,是欧洲人从来所不能思议的,虽然根据清人入侵以来不断发生的人民反叛和对人民所施行的屠杀的确凿记载来判断,这些被毁灭的生命是从亚历山大到成吉思汗以来历罕见的。满洲人的野蛮统治是史无前例的;他们的残暴的酷刑,尤其施于反叛者的酷刑,以及他们所制定的刑律,都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污点。”

而在非民族压迫的情况里,统治者的意识焦点更多的只是尽量保持自己的地位和享乐或者一部分权力就够了,和文明进步,社会发展之间并不构成最直接的对立,近代一些国家如日本,德国的变革进步,也证明了这一点,明代中国展现的非凡活力和进步也证明了这一点。而即便有时候会形成一定的冲突,但统治者内部也难以一致协调,不能形成对进步真正强大的阻碍。

而从普通人民的层面来说,那些本来就消极充满惰性的人,在民族压迫的条件下,因为形成了奴性的习惯,其意识焦点只会在放在如何驯顺的充当异族统治者的奴才仆从,甚至把这种被奴役的状态,视为理所应当,天经地义,如果不让他们受到奴役,他们反而觉得不舒服,不自在,这些人自然难以成为推动进步的力量。

而对那些社会中比较积极活跃,感觉敏锐,倾向于进步的人来说,在民族压迫的现实没有改变的情况,占据他们最大注意力的是如何推翻民族压迫的现状,如何把异族统治者驱赶下台。在这个意识焦点下,分配给对社会更深层次进步的关注,对科学进步的关注必然会弱化减少。

综合以上所说的这些,一个社会的进步是由人实现的,但民族压迫的事实使的社会中所有人的意识焦点都偏离本来正常的轨道,也是导致文明进步放慢乃至停滞倒退的重要因素。

[1] 路遇, 滕泽之《中国人口通史》,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0年,第58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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