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日 星期一

郑和下西洋终止问题

、郑和下西洋终止问题

首先关于郑和下西洋以及下西洋的终止。传统对下西洋最终被停止的解释是因为其耗费国力太大,却没有经济上的回报,得不偿失,难以持久支撑下去,停止是必然的,众口一词,几乎已成为定论!但事实是否真的如此呢?
但万明在《中国融入世界的步履》一书中对此的分析却表明,这种传统的说法多少是不符合事实的。郑和下西洋所进行的官营海外贸易使得明王朝获得高额利润,并非得不偿失,她以胡椒为例,“将原产地价格、明前期钞、银的比价和胡椒在中国的官方价格及其与输入苏木折赏、折俸用途制成表格”,结果显示,“洪武年间,明廷对海外各国朝贡附进货物胡椒一项的给价,是原产地的20倍,……永乐五年郑和第一下西洋后,每斤胡椒在中国的市价是原产地的10倍。……更有甚者,宣德九年,郑和第七次西洋后,……每斤胡椒100贯的折合比价大量折俸。……统治者获得了令人咋舌的高额利润”[187]p152-153
许多事实都表明郑和下西洋不但没有造成国家的财政困难,相反获得了巨大的利益,对国家财政有巨大的支持效应。以上对胡椒利润的分析仅仅是其中一斑。许多记载也都表明下西洋带来的丰厚利润,如王世贞说“所奉献及互市采取未名之宝,以巨万计。”
尹守衡说“所至国王纳款朝贡,采取未名之宝以巨万计”[187]p153。
郑和七下西洋,并没有使国库空虚,造成国家的财政危机,相反,在下西洋最频繁的永乐时期,记载的情况是“百姓充实,府藏衍溢”。而停止了下西洋之后,国家的财政反倒是捉襟见肘,处处为难。
严从简说“又自永乐改元,谴使四出,招谕海番,贡献毕至。奇货重宝,前代所希,充溢库市。贫民承令博买,或多致富,而国用亦羡矣裕。”[221] 明英宗天顺二年(1458年),太监上奏:“永乐,宣德年间屡下西洋,收买黄金、珍珠、宝石诸物,今停止三十余年。府藏虚竭”[222] 宣德时工部尚书黄福曾说:“永乐间,虽营建北京,南讨交趾,北征沙漠,资用未尝乏。比国无大费,而岁用仅给。即不幸有水旱,征调将何以济?”[223]
这些人说的话是什么意思?严从简的意思是,永乐年间下西洋,导致的结果不仅是“奇货重宝,前代所希,充溢库市”,而且贫穷百姓按照命令转卖这些货物,也有许多人因此而致富,国库也充实
黄福曾则用鲜明的事实做了一个对比,永乐时期,用营建北京的大工程,有北征蒙古,南讨云南的大规模军事行动,并没有因此造成国家财政困难,而到了他那个时候,国家没有太大的费用,每年的财政却只能刚好够使用。
从这些也能看出所谓下西洋造成国家财政困难,不过是某些人精心编造的谎言神话而已,经不起推敲,经不住对历史事实的考察。
万明还列举了下西洋所带来其他巨大的好处,比如她说“郑和下西洋不但没有造成明朝的财政危机,还起到了补救国家钞法危机的作用”
“郑和远航使得海外物品大量输入,这些物品由奢侈品向日用品的转化过程加速进行,输入品的价格理所当然是在下降中”。胡椒的大量输入中国,使得其市场价格一再下跌。而直到两个世纪之后,西方才出现了类似的现象。“晚近两个世纪,17世纪初英国东印度公司也把来自海外的大量胡椒配给股东,带来市场价格的低落。而英国皇家也曾因积存胡椒太多而感到棘手。这说明伴随海外贸易而来的冲击,无论在中国还是在欧洲,都是同样出现的 ”[187]p155
还有一个重大好处,郑和下西洋,近三十年的远航,“不仅将中国商品远销海外,开拓了海外市场,而且也扩大了海外商品在中国的销售市场,刺激了国内外市场的需求。在海外各国‘必资华物’而‘慕贡犹农望岁’,而中国则‘夷百货皆中国不可缺者,夷必欲售,中国必欲得之’”[187]p156
再有一个好处就是,下西洋刺激国内民间手工业的迅速发展。郑和下西洋后期物资筹备中,大量物品都是买自民间。“下西洋船队携往海外数量惊人的物品中采自民间的比例加大,对民间手工业的兴起有着重要意义。而大量国内手工业产品的销往海外,又不可能不刺激国内商品经济的发展及市场的繁荣”[187]p161
明代广东著名的冶铁中心佛山就是在这个过程前后崛起的。“明初那里只是‘孤村铸铁’,永乐以后得到长足发展。‘番舶始集,诸货宝南北巨输,此佛山为枢纽,商务益盛’,……宣德四年炉户已‘多建铸造炉房’,火光冲天”[187]p161
从上面的介绍来看,郑和七下西洋,于公于私,对国家中央政府,还是对下层手工业者和贫民在经济上都有莫大好处,那为什么最后却一片反对声中,不得不终止呢?
这就牵涉明代文官集团的性质,通过科举制度选拔出来的文官集团,所代表的恰恰是中层的那部分大商人大资本家集团的利益。可以说海外贸易是一快巨大的肥肉,明代资本家商人集团对这块肥肉说是垂涎欲滴。但从永乐开始实行郑和下西洋的政策开始,海外贸易所产生的巨大超额利润,完全垄断在国家中央政府手中,商人资本家们心里如火烧爪挠一般,看的眼热,却是可望而不可及,因为凭借他们的实力,在当时自然无法和国家组织的郑和这样超级大船队进行商业竞争。作为商人资本家集团的利益代言人,文官集团自然也就拼命想要终止这种国家垄断的海外贸易,更何况下西洋活动的后果还最直接的触犯了他们的经济利益本身。明成祖生前,他们自己也知道无法欺骗蒙蔽皇帝去终止郑和航海,但到了明成祖死后,他们就群起发动舆论攻势,竭尽全力的丑化贬低郑和航海下西洋的活动,几乎把下西洋说的一无是处。事实上这些文官炮制的舆论,即便到现在还发挥效力,还有些人将其当作贬低郑和航海的论据,当成是明朝大规模下西洋活动终止的真实原因。作为当时后继的明朝皇帝,他实际上就是生活在文官集团的包围中,几乎所接受的所有信息都是文官集团所提供的,在文官集团日积月累,长年不断的信息轰炸之下,就真的认为下西洋航海活动,劳民伤财,有害无益。只有少数文官和太监以及后代的一些文人才在无意中泄露了真相。
关于明代下西洋,有这么一则故事耳熟能详,就是明宪宗的时候,希望重现当年郑和下西洋壮举,于是下诏索要当时的档案资料。但刘大夏等文官摆出一副义正词严,道貌岸然的姿态,竭力把下西洋丑化为大弊政,说是有害无益,刘大夏还把郑和下西洋的相关档案资料藏匿起来(当然,在这则故事的许多版本中,都说刘大夏销毁了郑和航海的档案资料,这是不对的,真正销毁郑和档案的是满清的乾隆。),还自诩是为民请命的壮举.再次下西洋一事于是作罢。
但这个故事中,耐人寻味的一点是刘大夏为什么要把郑和航海的档案藏起来,不让皇帝看到。按照通常的理解,似乎是把这些档案藏起来,在技术上,就无法再组织大规模的航海活动,皇帝也只好罢休。但这是解释不通的。如果真的下定决心进行类似郑和下西洋这样的航海活动,技术根本就不是问题。在郑和进行航海的时候,也并没有之前的一个郑和的航海档案可以依赖,不照样进行下去了吗?这里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技术,而是其他原因。什么原因呢?很简单!刘大夏等文官是害怕皇帝阅读了郑和航海档案之后,获知下西洋的真相,不但不是如他们所丑化渲染贬低的那样,耗费国力,劳民伤财,而是恰恰相反,能够为国家政府增加大量的财政收入,同时为民间贫民提供大量谋生就业的机会,那样他们的谎言就被戳穿,他们已经从国家手里抢夺来的海外贸易巨额利润,又必然重新被国家收回,对这些贪得无厌的利益集团而言,这样的事情是绝对不容许发生的,这也是为什么刘大夏之类冒着触犯国家法律的危险,也不让皇帝看到郑和航海档案的真相。
事实上,从郑和下西洋的活动被终止以后,私人的海外贸易活动就急剧增加,而且这种活动因为明朝政府有所谓海禁法令,表面上是不许私人海外贸易,从而也就根本不征收税收。这样原先归国家所有的贸易利润,完全流入到私人腰包当中,政府从中半点好处都得不到。明宣宗的时候,皇帝虽然几次下令要严海禁,但下面的那些文官集团哪里会认真执行,不过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应付搪塞皇帝而已。所以郑和最后一次下西洋结束前后,“福建沿海的海商已开始发展起来,……到明中叶成化、弘治年间,东南沿海地区民间私人海外贸易已经冲破朝贡贸易与海禁的藩篱,极其迅速的发展起来”
这种情况,在前面已经提到,这里再重复一下。嘉靖时期,唐枢说“若其私相商贩,又自来不绝,守臣不敢问,戍哨不能阻,盖因浩荡之区,势难力抑。一向蒙蔽公法,相沿数十百年。然人情安于睹记之便,内外传袭,以为生理之常”
“天顺以后,市舶权重,市者私行,虽公法荡然,而海上偃然百年,此乃通商明验”
王抒说“国初立法,……不许下海,百八十年以来,……每遇捕黄鱼之月,巨艘数千,俱属于犯禁,议者每欲绝之,而势有难行,情亦不忍也。与其绝之为难,孰若资之为用”
其他的记载“成弘之际,豪门巨室,间有乘巨舰,贸易海外者”。到了正德年间,“豪民私造巨舶,扬帆外国交易射利”更多。嘉靖年间(1522~1566年),“漳州月港家造过洋大船往来退逻、佛郎机诸国通易货物”者有增无减。
私人海上贸易如此发达,国家又放纵不管,几乎所有的海商都进行走私活动,在巨大利润的诱惑下,加入海上贸易活动的人越来越多,其中不乏为了暴利铤而走险之徒,这种情况下,大量海盗的产生几乎是必然,他们在海上陆地抢劫杀人无所不为,并且有雄厚的资金做后盾来组织武装。可笑的是,有许多所谓的历史学家,学者居然把明代中期海盗的大量存在说成是反海禁的产物,这完全是一派胡言。按他们的逻辑,如果没有海禁也就没有这些勾结倭寇的海盗。但事实上,在朱纨为打击海盗倭寇而严海禁之前,所谓的海禁不过是一纸空文,私人海上贸易完全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这才是真正产生海盗的温床。若按照所谓学者的逻辑,西方总没有海禁了,那西方当时同样有大量的海盗,又如何解释?
明代的海盗倭寇不是什么反抗海禁的产物,而恰恰是海禁没有得到执行的产物。这是个原则性问题,绝不能在这个问题上颠倒黑白混淆是非
在当时的情况,明政府内充斥了各中私人工商业集团的利益代言人,其中就包括大量沿海贸易集团的利益代言人。当海盗涌现爆发出来以后,朱纨是少数希望通过严海禁来打击海盗的人,尽管他采取的措施可能只是临时性的,那这样就已经触犯了沿海贸易商业集团的利益,这些集团在政府内的利益代言人马上就动用大量言官对朱纨进行弹劾攻击,导致朱纨不得不服毒自杀,才算了结。这件事情的结果就是“中外摇手不敢言海禁”。
但是海盗的猖獗,对沿海贸易集团本身的利益也有非常巨大的损害,他们也希望看到尽可能肃清海盗的影响。当初他们之所以不主张废除那个一纸空文的海禁法令,对他们只有好处,没有坏处!首先是因为这个法令仅仅是一纸空文,对他们的活动没有任何实质性的限制作用,谁要想当真把这一纸空文落到实处,谁就没有好下场,朱纨就是一个榜样;另一方面,这个法令虽然是一纸空文,对别人没有限制作用,对政府却有限制作用,政府因为这一纸空文的存在,就不能对那些明目张胆进行海上贸易活动的船只收税,利润完全流入私人腰包。
既然所谓海禁法令对私人海上贸易集团只有好处没有坏处,那么对保留这个法令的存在,何乐而不为呢?
在没有海盗或者海盗不猖獗的情况下,确实是如此,但是当海盗猖獗之后,情形就改变了。这时候,那些海上贸易集团就希望有政府的介入,希望政府能够保护他们,对海上贸易活动进行必要的控制和管理,而要做到这一点,就首先要使的海上贸易合法化,然后适当收取一点税。事实上对税收的多少,这些私人海上贸易集团是不必担心的,通过他们在政府内的利益代言人,把税收压低到骇人听闻的地步(对比一下明政府对每只船收取的税和郑芝龙对每只船收取2千两的保护费就知道政府收的税低到什么地步)。
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之下,才有了隆庆开关。通过上面的叙述,我们可以看出,明朝官方下西洋活动的停止也好;海禁法令成为一纸空文却长期不废除也好;隆庆开关也好,其背后都是私人商业利益集团在背后操纵的结果。如果只是从那些陈腔滥调的角度去分析,比如什么儒家思想啊,比如什么大臣开明与否啊,那是永远也不得要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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